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必须是工商、税务登记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含西咸新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企业两化融合基础条件良好,数字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开展贯标工作。
(三)具有建立并实施管理体系(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的经验。
(四)以前年度已确定为国家级、省级贯标试点的企业和本次申报截止日期前已经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以评定证书发证日期为准)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支持政策
(一)确定为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通过体系评定后,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对贯标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在申报国家、省级和市级智能制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制造业智能化改造等项目时予以优先推荐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