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高新区重大技术创新项目
¥100万元
资金扶持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一、总体要求

重大技术创新项目,重点聚焦新材料、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

二、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条件

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根据项目研究内容、人才培养、发展前景、经营业绩和科技成果产出,设A类、B类、C类和D类四个类别,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须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登记注册一年以上,且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所属行业符合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导向,具有良好的应用与产业化前景,在实施周期内形成一批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3.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力。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员工。

4.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研发人才团队,具备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研发经费使用能够全面实行预算管理、独立核算,申报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A类、B类和C类项目不低于3%,D类项目不低于5%。

5.项目申报单位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人才条件。A类项目:申报上年度总收入不低于2亿元,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研发人员不少于40人;B类项目:申报上年度总收入不低于1亿元,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C类项目:申报上年度总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D类项目:申报上年度总收入不低于500万元,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

三、重大技术创新项目资助办法

A类项目800万元-1000万元,B类项目600万元-800万元,C类项目300万元-600万元,D类项目100万元-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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