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信创、车联网、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等领域的人才可放宽至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4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2、创办企业应于上上年度1月1日至当年5月20日期间注册成立。按时完成税务、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3名以上非股东的员工缴纳社保。申报人应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不包括监事,同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中备案)。
3、截至上一年度,有2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的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4、创办的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有清晰的商业模式,企业主导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5、自然人直接出资的,申报人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一般不少于300万元,且本人实缴货币出资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
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对于上两级持股公司均在境外注册的,可放宽至两个层级),申报人在申报企业折算货币出资不少于6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30%(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股权占比。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元的,不少于20%;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不少于10%)。
兼有两种出资方式的,货币出资金额按比例加权计算,其中自然人出资的按100%计算,持股公司出资按50%计算;股权占比为自然人出资和持股公司出资两种情况股权占比相加计算。
原则上不认可代持股关系,外籍人才由配偶代持的除外。
企业收益:
给予50万-200万资金扶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