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注册登记在桐庐县行政区域内并正常运行满5年。
2.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产品消费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3.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质量管理水平居县内同行业企业前列。
4.主导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5.在推进技术跨越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等方面居全县同行业前列。
6.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企业收益:
对获得桐庐县政府质量奖及提名奖的企业(组织),由县政府进行表彰,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每家县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并颁发奖牌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