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且在各类金融机构均无不良记录的,属于有效期内的小微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企业)。
小微型企业需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要求;高新技术企业需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的有关要求;入库企业需符合《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实施细则(试行)》(沪科规〔2018〕10号)的有关要求。
2、凡有科技发展基金逾期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本专项。申报企业信用无重大不良记录。
二、补贴标准
对企业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获得的金融机构贷款,上年度完成还本付息的,按企业该笔贷款实际支付且不超过申报指南发布当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核算利息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贴息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