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为沛县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二)项目研究内容和目标具体、先进、可考核,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先进技术标准等),项目实施后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符合《沛县县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新兴产业的发展。
(四)项目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和市场开拓能力,有研发经费投入,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能按照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财务信息资料,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五)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
企业收益:
8-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