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0万元
荣誉资质
陕西省
2024.12.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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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申报条件:

在陕西省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符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出台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工业企业。

1.经济效益。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

2.专业化程度。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的特点,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6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名列前茅或全省前3位(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要有直接关联性)。

3.创新能力。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的5%以上,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至少获得2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0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企业设有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4.经营管理。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并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拥有自主品牌,获得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1项以上。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参加认定: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有偷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或列入省级以上政府及部门黑名单的企业。

收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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