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20万元
资金扶持
江苏省扬州市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一、项目条件:

①提供产品销售等主营业务的同时提供有偿服务的制造业企业,提供的服务方向:创新设计、供应链优化管理、总集成总承包、个性化定制、在线支持、全生命周期管理、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及融资租赁等;

②企业注册成立且正常经营2年以上;

③至少拥有1项授权专利;

⑤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且服务性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20%;

⑥近三年成功实施的服务型制造项目≥3项。

二、项目收益:给予20万的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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