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符合国家、省及我市的产业政策,有明确的研究开发(设计)方向、具体研究内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在相关行业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和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项目名称冠以“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所从事的产业技术领域或方向;
2、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
3、企业拥有一支20人以上有较高水平专门从事技术开发或工程化研究的队伍,有1-2名以上领军型人才;
4、企业有一定数量专业技术领域的研发装备,原价值达200万元以上,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相对集中的研发场所,经充实完善后,能够承担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开放服务;
5、企业应在相关产业领域中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特色业务,近3年拥有新药证书、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3件;
6、项目新增投入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
7、鼓励各市(县)、区主管部门先期培育支持建设。
企业收益:
1、申报省工程技术中心的条件之一;
2、申报国家、省和市各类科技项目时予以优先推荐、优先立项;
3、优先支持建有市级工程中心的企业参与科技部门组织的重大项目联合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