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2.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有丰富的创新创业经历,具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4.为所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且本人已实缴货币出资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优先支持注册资本超500万元,个人占股50%以上,实收资本比例超50%的项目。
5.2017年1月1日后来我区创(领)办的科技型企业(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主要负责人,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优先支持全职来吴创业的人才(团队)。
二、项目收益
给予100-200万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