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要求:
(1)在苏州从事经营活动满2年以上,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财务管理规范;
(2)近2年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在苏州市社会信用系统上信用记录良好;
(3)原则上已纳入统计规上服务业企业库;
(4)企业或机构规模实力、市场占有率等在全国、全省行业排名前列,处于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优势地位,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产业生态构建等具有重大影响力;或在某细分行业或市场占据领先地位,拥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可持续的市场需求和良好的经济效益,所提供的服务具有显著的独特性。
2.相关经营指标要求(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即可):
(1)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30%,研发投入或数字化转型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5%;
(2)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及以上,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研发投入或数字化转型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4%;
(3)上年度营业收入3亿元及以上,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研发投入或数字化转型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4)上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研发投入或数字化转型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2%。
3.在服务业创新领域、薄弱领域,做出较大贡献,成效显著的,原则上可适当放宽相关认定标准。
4.信息服务领域企业对其他服务业领域企业数字化转型贡献突出的,优先进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