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申报人需取得博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在国内外大型企业、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工作5年以上,业绩突出,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或在国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为带头人、拥有高技术含量科研成果、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人才;
2.申报人一般尚未来丹或来丹时间不超过2年,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3年以上,全职或每年在丹阳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以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到企业工作的证明为准);
3.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并受聘担任技术、营运负责人等以上职务。用人单位给予引进人才不低于30万元的年薪,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4.高层次人才创办、拥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承担市级以上重点产业类项目的企业引进的人才和申报人对企业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权的,给予优先支持。
企业收益:
根据企业情况不同,补贴60-3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