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从培育对象中评选瞪羚企业50家,并对首次入选的瞪羚企业,按其上年度研发投入给予后补助。补助标准为: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低于500万元的,补助100万元;高于500万元(含)、不足1000万元的,补助150万元;高于1000万元(含)的,补助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