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创新型企业家
¥100万元
资金扶持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一)个人条件

1. 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

2. 为所创办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等);

3. 一般应以自然人身份在所创办企业中直接持有股份(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平台出资的,只计算一个层级且持股平台应于2015年1月1日之后注册);

4. 已实缴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5. 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或占股30%以上;

6. 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二)企业条件

1.2015年1月1日之后注册。成长性好、管理规范、创新能力强,拥有较为完善的创新激励机制和明确的发展目标,主营业务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

2.申报第一层次的,上年度或当年年1—10月份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或实收风投资本达到2000万元;企业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3%以上;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3.申报第二层次的,上年度或当年1—10月份销售收入不低于800万元,或实收风投资本达到1000万元;企业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4%以上;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5%以上。

4.申报第三层次的,上年度或当年1—10月份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或实收风投资本达到400万元;企业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5%以上;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以上。

(三)项目条件

申报项目技术成果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技术等),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企业收益:

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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