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
¥10万元
资金扶持
安徽省淮北市
2025.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2年以上,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盈利。

(二)企业技术中心建立和运行1年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三)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我市各主要行业(产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四)企业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品牌,并具有核心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五)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5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上述三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不得低于评价指标值。

(六)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且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七)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形:(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2)涉嫌涉税违法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4)环境污染、安全事故、失信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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