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6%且大于30万元的,给予其实际研发投入的10%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4.5%的,给予其实际研发投入的8%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5%,给予其实际研发投入的8%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